

各市教育局:
为贯彻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》精神,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、发展人工智能的战略要求,经厅长办公会研究,确定济南、青岛为全省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市。为积极稳妥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进课堂,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申报省级试点市、县(市、区)、试点校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试点宗旨
为了更好地推动我省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带来的变革,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,通过试点市、县(市、区)、试点校的专业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,搭建人工智能教育教学发展平台,培养一批理念先进、业务精湛、成果显著,在省内省外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影响力的人工智能教育名师,创设我省人工智能教育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。
二、申报范围
我省符合申报条件的市、县(市、区)、学校。
三、申报条件
(一)试点市、县(市、区)申报条件。
济南、青岛为全省首批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市,其他具备开展条件的地市可自主申报。申报的试点市、县(市、区)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在人工智能教育方面有良好的基础,在全国、省域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具有教育亮点或推广价值。
2.领导重视,具有清晰的发展思路和发展规划,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,保障研究发展所需的人财物支持。
3.可承担重大课题研究、课程资源建设、师生展演等活动。
4.试点市、县(市、区)培养期为2年,具备区域教研、集体备课等条件。
(二)试点校申报条件。
试点校必须为申报的试点市、县(市、区)区域内学校,且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备人工智能课程普及的教学条件、研究基础、固定教师队伍。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、办公设施和经费等支持。
2.具有人工智能教育教学发展意愿以及良好的工作氛围。
3.具备协同参与课程资源开发、科研课题等活动的条件。
4.“试点校”培养期为2年,学校应保证至少2名以上专兼职教师。
四、申报安排
(一)1月25日-27日,各市发动并组织申报。
(二)1月27日-29日,各市根据要求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、教科研机构、优秀骨干教师等组成评审专家遴选,名额分配:济南、青岛各遴选小学30所,初中30所,高中15所。其余市申报试点区(县)1个,申报的试点区(县)须同时汇总区域内申报的试点校,小学不少于15所,初高中合计不少于5所。各市教育局于1月29日前将“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市、县(市、区)”申报表(见附件1)、“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试点校”汇总表(见附件2)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727684099@qq.com,联系人:赵亮,联系电话:0531-55630221。
(三)2月初,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考察和调研,确定并公布省级试点市、县(市、区)、试点校名单。
(四)2月中下旬,组织全省首批试点市、县(市、区)、试点校校长、骨干教师培训。
附件:“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市、县(市、区)”申报表.doc
“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试点校”汇总表.doc
山东省教育厅
2019年1月23日